合肥市醫院、學校、體育館、保障性住房等工程項目,應當使用綠色建材;對未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城市新建建筑,不準施工、驗收備案、銷售和使用。記者從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獲悉,該局于5月23日下發通知,要求推動全市新型墻體材料高質量發展應用,完善質量保障體系,提升建筑工程品質。
如何保障市場上五花八門的墻材產品質量可靠達標呢?合肥要求建立產品標識制度,標識內容應包含企業名稱、生產日期、強度等級等內容,具有唯一性。每一單元(卡板、包、捆、箱等)產品中至少應有一個標識。
加強產品出廠檢測。按照產品標準要求做好出廠檢測,按照規定保存原始記錄臺賬備查。對建筑市場供貨時應提供《安徽省新型墻體材料證書》、檢驗報告、出廠檢驗報告、合格證和說明書等證明材料。
實施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動態管理,監管部門動態發布《合肥市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名單》,全市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項目應優先選用名單內產品。
新型墻體材料主管部門今后應加強對新型墻體材料質量的監督檢查、抽樣檢測,對檢測不合格的清出名單。對產品質量發生多次投訴、未遵守和執行我市新型墻體材料監督和管理規定的,以及《證書》超出有效期的清出名單。
通知要求,全市醫院、學校、辦公樓、綜合體、展覽館、會展中心、體育館、保障性住房、廠房、倉儲等工程項目,應當使用綠色建材。
建設單位在組織綠色建筑專項查驗時,應對建筑工程使用綠色建材情況進行查驗;不得使用進場復試不合格的、證明材料提供不齊全的新型墻體材料。
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未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城市新建建筑,不準施工、驗收備案、銷售和使用,不予參加建筑評優、評獎。
合肥通客戶端-合報全媒體記者 吳奇
原標題:合肥加快推廣應用綠色建材
新建建筑未使用新型墻材不準銷售使用
來源:合肥日報